“十四五”时期,依托不良资产经营、问题企业纾困等专业优势,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地方AMC”)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五五”时期,围绕金融行业“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这一主要任务,地方AMC须加速回归本源、重塑价值,在金融业新发展格局中找准服务实体经济定位,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实现可持续稳健经营。笔者通过梳理地方AMC行业发展现状,结合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多地行业机构的交流,总结提炼各机构在业务拓展、风险管控、考核激励等领域的先进经验,提出若干发展建议,为推动地方AMC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一、地方AMC行业发展现状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地方AMC已成为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的中坚力量。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金融风险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不良资产行业监管环境、市场规模、业务模式等出现新的变化。

  (一)不良资产市场规模持续扩容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断增长,为地方AMC提供了广阔的业务空间。2023年至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从3.2万亿元逐年递增至3.5万亿元;国家统计局公布,同期,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从23.72万亿元逐年递增至27.43万亿元。银行不良存量增长与企业大额应收账款坏账存在潜在风险,为地方AMC化解风险提供了业务机遇。

  (二)不同区域发展分化趋势明显

  当前行业呈现明显的“金字塔”结构,行业“马太效应”逐步显现。地方AMC的属地化定位决定了其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属性,其发展受区域环境、地方政府支持等因素的直接影响,且易受区域性风险的波及,近年来不同区域的地方AMC发展路径和盈利能力分化趋势明显。头部地方AMC总资产规模约占行业总规模的50%,而尾部机构濒临边缘化,在新规的多项要求下,受限于区域禀赋、股东资源、自身实力等因素,难以完成整改的机构可能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三)行业进入全面从严规范的新阶段

  2025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监管体系,对业务边界、风险管理和监管机制进行全面规范,提出了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关联交易风险等监管要求,对地方AMC的合规经营、风险管控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行业由过去的粗放扩张转向合规、稳健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重点区域机构的发展策略

  地方AMC作为不良资产市场的“地方军”,与全国性AMC相比在资金实力和牌照上存在一定差距,但也有其独特的禀赋资源和比较优势。一是地方AMC更熟悉本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本地债务企业经营情况,对属地项目具备更强的尽职调查能力和定价能力。二是地方AMC由省(市)级政府设立或授权,在收购处置一些偏政策类型的不良资产时,具备更多信息沟通优势。三是地方AMC多为省(市)级政府国有资产经营平台的子公司,对问题企业和资产实施重整时,能够发挥控股股东集团内的板块协同优势,有效提升企业及资产价值。

  (一)北京区域相关机构情况——以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例

  北京目前已设立两家地方AMC,分别为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资产”)。其中,北京资产成立于2019年,控股股东为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位为化解区域风险调节金融行业逆周期的“稳定器”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化器”。

  “十四五”期间,北京资产将党建引领贯穿公司发展全过程,以完善的治理结构与精准的服务定位,在赋能实体经济、助力产业升级中彰显国企担当。业务发展上,北京资产形成了以不良资产收购处置(重组)传统业务为核心,个贷不良、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共益债投资、“两非两资”处置、城市更新投资、法拍投资等创新业务协同发展的“不良资产+”的业务模式,为化解首都金融风险持续贡献力量。

  “十四五”期间,该公司资产总额实现翻番,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营业收入增长约4倍,净资产收益率处于同业前列。业绩的背后,是精准的战略布局与扎实的业务举措。一方面,北京资产强化考核激励,在业务团队全面推行“揭榜挂帅”机制,通过“定榜明责、发榜寻贤、揭榜践诺、评榜问效”四步工作法,打破职级壁垒,激发全员干事创业活力。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制度建设与治理体系,北京资产建立健全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机制,规范财务管理,拓展银行授信与融资渠道,确保公司稳健运营,监管指标均处于较优水平。

  (二)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相关机构情况

  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作为经济大省的集中地,有多家地方AMC处于行业发展头部。这些机构依托国家战略与产业生态,探索出差异化发展路径。其中,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战略方面,三家机构均注重将重资产投资向“轻重并举”转型,大力推进投行化等轻资产业务。业务策略方面,三家机构对公不良业务与省内银行实现长期合作和战略联动,金融不良业务占比较高,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同时,积极拓展共益债、破产重整、个贷不良等创新型业务,形成了诸多有益实践。在风险管控方面,三家机构将资产包分为“需快速处置、需重组、需长期持有、需特殊处置”等四类,实施差异化处置策略。在机制创新方面,积极探索超额利润分享、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探索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路径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出明确要求,为扎实做好“十五五”时期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地方AMC身处区域金融一线,肩负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更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化解各类风险,坚守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提升综合风控水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是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和经营管理始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同步提升自身发展质量。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核心抓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创新组织生活载体,推动组织生活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三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做好属地金融风险化解

  充分发挥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及企业经营风险的功能作用。一方面,深耕金融不良资产业务。金融不良资产业务是地方AMC的核心主业。《监管办法》明确要求地方AMC近3年年均收购金融不良资产投资额占新增投资额的比重不低于30%。地方AMC应当持续深耕区域,提高金融不良资产业务市场占有率,增强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核心功能。另一方面,关注非银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加大对信托计划、券商资管等新风险点的排查与处置化解工作。

  (三)聚焦主业服务实体经济

  立足地方AMC功能定位和专业能力,加大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一是服务国企深化改革和民企健康发展。积极服务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健康成长,主动参与产业升级领域并购重组,稳妥化解资本市场相关风险。二是因地制宜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发挥不良资产管理专业优势,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的堵点、卡点。针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债务危机的高科技企业,以追加投资或实施债转股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债务问题。三是支持地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锚定地方产业政策调整方向,对于新旧动能转换中陷入困境但具备价值潜力的企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资源整合与重组重整等手段盘活存量资产,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四)提升风险防控核心能力

  地方AMC是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专业机构,自身也面临多重风险考验,必须加快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全面风控体系,持续锻造风险防控核心竞争力。一是完善风险治理组织架构。设立由董事会领导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责权限,强化战略决策与监督职能,确保风险防控体系高效运行。二是构建覆盖不良资产业务全流程的风险防控机制。科学设定符合业务发展策略的风险偏好,全面梳理各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节点,形成横贯所有业务板块、贯穿全流程、全员共建的风险管理闭环机制。三是开发与业务实际相匹配的风险量化工具。引入风险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信息化技术,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水平,确保达到各类关键监管指标。

  (五)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

  坚持把人才作为发展第一资源,全面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长远发展筑牢根基。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重担当、重实干的用人导向。二是坚持人才强企战略。制定系统性的干部人才建设方案,建立干部专题调研常态化机制。三是建立人才交流机制。推动干部跨区域、多岗位交流,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专业精干、梯队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