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合并申报2021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按照“一数一源、信息共享、一步办理”的原则,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与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将合并申报,并可直接网上提交。所有参保单位自即日起便可开始申报,申报期限一直持续到7月25日。未按时申报的用人单位,7月起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据悉,用人单位需要以职工2020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1年度“五险一金”的缴费工资依据。申报录入时,不做上下限的限制。后期核定时,系统会自动按照本市“五险一金”的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用人单位要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缴费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将自2021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1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已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需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申报2021年度“五险一金”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另外,也可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申报时需打印《北京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使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还需单独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另行申报。

        另外,在本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自2021年7月1日起,可以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如果选择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费,须在工资申报期内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办理,最迟应在选择缴费时段的最后一个月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