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政指导一万余次。截至2022年8月,全市有违法事实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近3000件,免罚总额达9000余万元,不予立案案件4700余件,责令改正案件3600余件。
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转变监管理念,积极探索柔性监管方式,大力推行行政指导,不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指导是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柔性执法制度,是对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补充。其通过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见、行政建议、信息披露公示等内容,强化企业自律,减少行政成本,规制行政执法行为。
目前,各区局也形成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如通州区局印发《关于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完善了三大类12项包容审慎监管的具体措施,并创新引入“沙盒监管”模式,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企业留足发展空间,在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大胆创新。
大兴区局运用行政约见、行政告诫、行政提示等方式,对企业初期轻微的违法行为进行警示和教育。采取座谈、点评、个别约见、上门服务等措施,协助其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其规范发展,实现查处一户企业,规范一个行业,惠泽一方百姓的行政指导效果。
市市场监管部门还以轻微违法初次违法不予处罚为原则,推出容错纠错清单。2020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容错纠错清单共79项,涵盖企业登记管理、广告、食品安全、价格、产品质量、网络监管、计量、认证、标准化、合同、商标等11个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对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规定予以细化。
在推进过程中,海淀区局创新性推出“一案三书”,在对企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行政建议书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指出其存在的问题,督促其遵守法律规定。
延庆区局制定《关于食品类案件适用过罚相当原则指导意见》,根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后果、主观故意情况、主体配合积极改正、货值金额大小、违法时间长短等情况,结合新修订的处罚法规定的过罚相当、处罚教育相结合、首违不罚等原则,通过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适当采取从轻、减轻处罚,从而降低处罚额度,减轻案件查办阻力、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市场监管与秩序规范的双赢目的。自意见实施以来,共给予减轻处罚食品类案件120余件,减轻罚款600余万元。
东城区局在清单基础上,对免予处罚适用范围进行适当扩大,明确适用条件和要求,增加可执行性和规范性。
本市还以减少经营干扰为原则,推出不予强制清单。在总结前期容错纠错清单改革经验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方式改革力度,今年5月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不予强制清单适用性强,涵盖了可能实施强制措施的绝大多数领域。共计12类,涉及商标、广告、企业监督管理、计量、专利、价格、食品等7个业务领域。清单实施后成效明显,切实减少了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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