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北京市保障房中心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0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北京保障房中心项目建设、收购、运营、偿还到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据悉,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债券是由证券交易所预审、中国证监会注册,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此次批复为北京市保障房中心首次获准发行公司债券,显示了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北京市保障房中心主体资质的高度认可。此次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债券的批复对北京保障房中心优化融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融资主动性、增强资金储备和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