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北京将11类极端天气纳入风险防范。1月11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措施》作出解读。

        极端天气是指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发生的超越常态的小概率气象现象,通常具有突发性强、不确定性大、叠加破坏强、损失影响大等特点。10年来,出现过全市范围的极端强降雨天气6次,区级范围的极端降雨天气165次;全市范围的极端高温天气1次,极端低温天气2次,沙尘暴天气3次;密云、怀柔、延庆和门头沟都出现过极端降雪天气。

        此次在《关于加强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制定过程中,市气象局会同市应急局多次研究,根据历史气象数据,梳理出极端降雨、大风、冰雹、雷电、极端高温、极端降雪、寒潮、极端低温、大雾、沙尘暴,龙卷风这11类极端天气风险为本市需要注意防范的对象,并且按照预防为先的原则,依据气象灾害预警等级,设定了本市极端天气的判定标准。

        据了解,本市将通过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搭建平战结合的城市运行调度指挥体系,利用大数据平台、云计算手段,构建“一网统管”的城市运行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指挥通信、辅助决策、抢险救援等系统和装备,提高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智能化水平。

        11类极端天气风险中,本市发生频次最高、破坏性最大的极端天气风险为极端降雨。市气象局将做好极端天气长、中、短期、短时临近预报的无缝隙衔接,建立提早预报预警机制,对局地强降水、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原则上提前1至3小时预报预警;对其他极端天气提前6至12小时预报预警,并力争提前至24小时,精准分区预报提前1小时以上发布。

        同时,推动数字气象台建设,科学利用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减轻极端天气影响。市气象局将探索开展精细化至社区、村、旅游景点的分区预警,着力提高预警信息传播能力和效果,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天气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