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市人力社保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家2021版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对本市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有进有出的调整。新政策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今年国家通过谈判将包括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等74种创新药纳入全国医保报销范围,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61.71%,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患者受益面广泛。本市此次调整是落实国家2021版医保药品目录,将国家增加的74种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

        备受关注的治疗脊髓型肌萎缩症的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国家实施药品谈判前,儿童年均费用约200万元,通过国家谈判大幅降价后,患者年均药费约为10万元,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后,儿童住院治疗,该药年均个人负担降低到约3.4万元。

        此次出台文件同步将11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删除的药品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删除,删除的药品主要是近几年使用量少、可替代性强的药品。

        上述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紧密结合本市情况,部分年度费用较高的药品报销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完善。如将新增药品“氨吡啶缓释片”纳入“多发性硬化”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帕米帕利胶囊”等21种其他新增药品纳入了本市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上述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门诊发生的药费可按住院报销政策标准执行,大病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大幅减轻。

        自2001年起,本市针对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其门诊治疗发生的相关医药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标准报销,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目前,本市门诊特殊疾病已达到17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