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围绕丰富信用修复场景、优化办事流程、强化部门协同等方面推出系列创新举措,信用监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2026年上半年,全市累计28.5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信用修复体系进行系统性升级。在原有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三类事项的基础上,新增四类修复场景,修复类型拓展至七类,覆盖企业经营全生命周期。

  以往,企业因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受处罚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抽查检查结果中的失信信息无法清除。目前,企业完成处罚信息修复或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抽查检查结果中的失信信息可同步停止公示,无需重复提交材料,最大限度简化办事流程。

  自主公示处罚信息纳入修复范围。公示系统内行政处罚信息分为监管部门依法公示与企业自主公示两类,此前仅监管部门公示记录可申请修复。目前,当事人自主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已纳入修复范畴,申请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助于消除招投标、商务合作中的信用障碍。

  破产重整企业设置临时修复缓冲期。处于重整、和解执行阶段的企业,可凭人民法院裁定书申请临时修复。符合条件后,失信信息被临时屏蔽并标注“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执行中”,以推动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顺利执行。待执行完毕后,可申请正式修复,彻底恢复企业信用。

  注销后失信信息全面清理。依法完成注销的经营主体,系统自动停止公示行政处罚和抽查检查结果中的失信信息,同步移出各类失信名录、名单,实现失信信息全面清理,保障经营主体有序退出。

  在拓展修复场景的同时,新增功能模块实现全程网办。随着信用修复事项从三类拓展至七类,北京市同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等平台中开发各类修复功能,符合条件的情形由后台按规则自动修复或在线统一办理。同时完善“京通”小程序修复相关功能,支持企业随时在线提交申请、查询办理进度,实现信用修复“随时办、掌上办”。

  三类情形实行“免申即享”。一是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补报年报后系统自动移出,覆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全类别经营主体。二是经营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中的失信信息及自主公示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三年的,系统自动识别并停止公示。三是依法注销的经营主体,系统自动停止公示行政处罚和抽查检查结果中的失信信息、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在注销环节同步完成失信信息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