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市经信局、市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或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上市,支持各类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中介机构在京设立发展。
《若干措施》共16条,针对首都中小企业特点和发展诉求,从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保障企业权益、做好企业服务四个方面优化支持措施,助力中小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企业“减负”方面,提出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支付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条措施,通过全面落实国家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四季度税费缓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部分研发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延期,降低中小企业银行转账手续费、取消支票工本费等银行相关支付成本。
在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本市鼓励各区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的独角兽、专精特新等高成长中小企业及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同时,用好支小再贷款,每年安排30亿元用于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产品“京创融”,并给予不超过贷款额 2%的贴息支持。
《若干措施》聚焦中小企业反馈的不公平市场待遇、原材料市场秩序、政企沟通渠道不畅等问题,提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市场价格执法、畅通诉求反馈通道3条措施。要求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不设置隐形门槛、不以商业汇票等形式支付拖欠账款,强化市场执法、维护原材料市场秩序,线上线下并举、畅通企业诉求反馈渠道等方式进一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根据《若干措施》,本市还将完善企业上市培育机制,扩大上市企业培育库,提供各类上市辅导服务。对完成上市挂牌的企业,帮助对接金融机构提供股票质押、并购融资、定向增发等金融服务,对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予以资金奖励。支持各类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中介机构在京设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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