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结合全市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情况,考虑到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群的经济承受能力,今年的缴费标准与去年相比保持不变,其中最低缴费标准为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9000元。缴费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12月10日,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均可办理缴费手续。
其中,对选择最低缴费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以下类同)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2000元至40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4000元至6000元以下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6000元至最高缴费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
结合本市当前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既要积极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尽可能把疫情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又要确保被保险人的健康安全与社保权益。建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尽量采取不见面的方式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对于需要续缴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只要确保保险费扣缴存折中存有足额缴纳当年保险费的资金即可。如果参保人确需到银行网点存入缴费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年有9个月的缴费期,也建议参保人选择在下半年办理。对于今年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通过网上等多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截至去年底,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参保204.74万人;享受待遇人数90.80万人,人均领取养老待遇水平为每月878元(其中人均基础养老金每月810元)。在享受待遇人员中,有35.97万人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均每月领取养老金为725元,已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人人老有所养”的目标。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