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7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2026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凡与本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港澳台地区人才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均可申报本市职称评审。

  7月7日起,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实验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体育、新闻、出版、播音主持、翻译、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公共法律服务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将按照全市统一时间开展,共分5个时间段。

  个人网上申报阶段:从7月7日至7月30日。申报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办事”栏目,注册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入“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单位审核公示推荐阶段:从7月7日至8月6日。申报人参保单位需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点击“法人办事”栏目,选择“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审核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评审服务机构审核阶段:从7月7日至9月17日,评审服务机构完成首次审核。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予以退回。

  个人缴费阶段: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在评审服务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申报。评审服务机构将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答辩评审阶段:从9月初到12月初。高、中级职称评审需现场答辩;初级职称评审不设答辩环节,采用专家评议的方式开展。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获得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此外,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经备案实行自主评聘的高等学校、党校和部分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民营企业等单位,按照备案的工作方案自主开展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