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4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共享充电宝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系列案件

  2025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分析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数据发现,4家共享充电宝企业在我市从事共享充电宝租赁业务,未能合理处置消费者提出的退费诉求。经查,上述当事人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运营充电宝小程序,为消费者提供共享充电宝租赁服务,按照租赁时长收取租赁费用。当事人未在小程序显著位置公示用户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信息,未清晰告知消费者交易过程中相关的权利义务,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还多收取的服务费诉求未及时解决。当事人上述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9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涉案的4家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某医学研究院虚假宣传案

  2024年11月,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移送线索对北京某医学研究院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通过组织会销方式向老年人销售净水器,宣传“经过该净水器过滤后的水是小分子水,对人体代谢有好处;具有改善体质,延年益寿,改善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功能”,实际该净水器只具有“过滤水中的泥沙、藻类、细菌”等作用,当事人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累计售出净水器百余台。2025年5月,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5年3月,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其销售门店及仓库内查获无铭牌、无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110辆,伪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20余套、刻码机2台。经查,当事人对购入的电动自行车加装配件并伪造号牌、车架号后销售,篡改电池容量和电压等数据标示,货值金额十余万元。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四: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

  2024年12月,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移送线索对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商贸公司在其他商标权利人的文字商标后增加了“蓝玺”二字,注册为“XX蓝玺”商标(2023年4月被宣告无效),并在其委托他人生产的面膜、修复乳等产品上使用。上述产品使用灰色包装盒,该商贸公司将其他商标权利人的文字商标设计为蓝色,将其曾注册商标中的“蓝玺”字样设计为灰色,导致其他商标权利人的文字商标在其灰色包装盒上更为突出,侵犯了其他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贸公司通过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销售上述产品,销售金额过万。2025年3月,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