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按照人社部工作要求,本市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面向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包括机关、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离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和领取工伤津贴、护理费、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每12个自然月需要进行一次资格认证。

        近年来,北京市社保中心常态化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建立信息比对为主,远程自助认证和线下协助认证相结合的认证机制的认证体系,通过与医保、民政等其他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实现信息比对认证,目前约占80%的领取待遇人员无需操作即可实现“静默认证”。未获取数据信息的待遇领取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在认证有效期到期前的3个月内,会通过用人单位、便民服务中心通知本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资格认证,努力保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随时登录微信、支付宝、百度APP中的“京通”小程序查询认证信息。以微信为例:打开手机微信,登录“京通”小程序,在上方搜索栏中输入社保认证,选择本人社保认证,可查询当前登录人员的上次认证时间。如果没有提示信息,则可以根据提示完成认证,下次登录时即展示本次认证时间等信息。另外,还可以使用代他人社保认证功能,协助他人查询认证时间。

        所有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无论目前居住在本市,还是居住在外地,都需要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认证有效期从每次认证时间向后推算12个自然月,在12个自然月内还可以多次认证,两次认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按月计算)。认证时间可以个性化选择,领取待遇人员可以在认证有效期内选择一个方便记忆的时间认证,如生日、纪念日等,以后每年早于这个月认证即可。

        待遇领取人员如果未能及时在资格认证有效期满前完成认证,暂时会影响次月的待遇领取。当发现因未认证而没有收到当月的社保待遇时,领取待遇人可及时通过线上渠道完成认证,或联系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协助通过线下渠道完成认证,社保经办机构将会及时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期间暂停的待遇。